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›› 2008, Vol. 8 ›› Issue (05): 89-8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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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大锋
摘要: 儒家、法家作为先秦诸子中影响力最强的两个学派,在义利观问题上都认为“利欲之心”是“人之本性”,但在如何“制利”的问题上观点又显著不同,前者强调重义轻利,以义为主,后者强调贵法轻义,以法为主。两者的观点对于我国构建和弘扬社会主义的义利观,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。
关键词: 儒家, 法家, 义, 利, 法
CLC Number:
B2[哲学、宗教 > 中国哲学]
朱大锋. 论先秦儒家、法家的义利观及其现代价值[J]. , 2008, 8(05): 89-89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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