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交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 ›› 2015, Vol. 15 ›› Issue (3): 34-38.
齐健
QI Jian
摘要: 《侵权责任法》第67条是确定数个污染者责任份额大小的规则。责任类型需要根据第二章数人侵权规则来具体认定,可能成立共同侵权、共同危险、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和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四种情形。在连带责任中,第67条用于确定连带责任人内部责任份额的大小;在按份责任中,第67条适用于确定责任人责任份额大小的依据。第67条所起作用有限,且极易引起误解,建议未来立法中宜将第67条删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