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随着社区矫正制度的正式确立,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处于更加重要的地位。由于基层力量薄弱、立法有所不足、执行存在盲区等,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一定的理念落后、势单力薄现象。秉持保障人权的理念,通过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、公诉部门、监所部门的合力联动,夯实社区矫正的基础,提出社区矫正的建议,监督社区矫正的执行,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。
闵丰锦. 部门联动,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[J].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 2015, 15(2): 44-47.
MIN Fengjin. Enhancing Prosecutorial Supervision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through Departmental Interaction[J]. , 2015, 15(2): 44-47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