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›› 2006, Vol. 6 ›› Issue (02): 29-29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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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刑法对文物的保护及立法完善思考

罗朝辉   

  1.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,湖南长沙410138
  • 出版日期:2006-04-30 发布日期:2006-04-30

  • Online:2006-04-30 Published:2006-04-30

摘要: 我国现行刑法对文物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妨害文物管理罪、走私文物出口罪、盗窃文物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规定上。纵观刑法对文物保护的规定。在体系、罪名、法定刑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。针对我国刑法对文物保护的不足,建议调整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结构.增加过失损毁名胜古迹罪,将过失损毁文物罪改为过失损毁珍贵文物罪,修改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和故意损毁文物罪的法定刑。

关键词: 文物, 文物保护, 立法沿革, 立法完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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