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交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 ›› 2024, Vol. 24 ›› Issue (1): 27-35.
莫张勤,卢易
MO Zhangqin, LU Yi
摘要: 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防止问题恶化、促进友好协商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。在我国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,“枫桥经验”能够发挥及时调处环境纠纷、对环境进行软法治理等作用。然而,面向环境治理,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仍存在缺少环境保护相关的社会规范、未破解“司法迷信”以及缺乏调解效果保障机制等现实问题,有阻碍其充分发挥应然功能之虞。因此,亟须通过完善相关立法,增补环境类社会规范、避免过度依赖司法途径,以及健全调解效果保障机制等途径予以纾解。